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实训楼抗震加固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实训楼抗震加固工程(项目编号:SZXY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实训楼抗震加固工程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项目1#实训楼加固工程,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南侧新增用地,建筑总面积7496.52平方米,建筑高度19.950米,室内外高差0.45米,结构形式为原为钢框架结构,地上三层,无地下室,基础形式为桩基础,使用性质为实训楼。按照设计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1# 实训楼加固施工图纸完成1#实训楼的加固施工工程,施工完成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建筑检测鉴定机构检测鉴定并取得合格鉴定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到公司邮箱,代理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当日17:30前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